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平稳有序的完成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所属各学科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调剂复试工作细则,做好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种硬软件保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研究决策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学院根据招生学科方向成立调剂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名,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及外语考核专家组成,要求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长期在教学或临床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外语考核专家不受此限制)。每组配备秘书1名,负责调剂复试过程组织协调、资料统计整理等工作。
三、调剂复试方式和要求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和山西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听我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接收以短信、钉钉群等方式发送的信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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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调剂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
报到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学院研究生科(太原市府东街13号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楼技能培训中心4层)
(一)、现场资格审查:9:00—12:00,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本科院校证明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3.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政治审查表(加盖党章)和资格审查表;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至少一篇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药类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定向、委托培养考生还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申请表》;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
其中,1-4项为必须提交项,同等学力或定向、委托培养考生5项为必须提交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6项为必须提交项,7为可选提交项。报到时未提交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
注意:同时查看缴费证明,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笔试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14:30-15:30
笔试地点:医院行政楼5层会议室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要求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进行(请认真阅读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文件)。笔试时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面试:
1.专业水平面试时间:2023年4月18日(周二)8:00-18:00
面试地点:
1组:医院行政楼4层会议室、候考区在5楼小会议室
2组:医院技能培训中心4层、候考区在培训中心3层
2.外语水平面试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16:30-18:30
面试地点:
1组:医院行政楼5层小会议室、候考区在5楼大会议室
2组:医院技能培训中心4层、候考区在培训中心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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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复试内容
调剂复试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核,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2.复试要求:笔试及面试内容均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809)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要求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进行。
(1)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考核,时间1小时。内容以各学科专业课程内容为主,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现场答辩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三部分;专业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临床思辨能力、综合素质三部分。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六、拟录取
(一)拟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1、调剂复试成绩=笔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笔试考核成绩50分,面试考核专业水平40分、外语水平10分,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二)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在成绩来源应保证最大化趋同原则下按总成绩排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按国家政策加分计算成绩。
4.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具有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依据初试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请至本学科未完成计划的其他研究方向拟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序。
6.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经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考核不合格者;调剂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调剂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违规行为者;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者;将调剂复试过程录制后在网络传播造成试题泄露等不良影响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国家规定服务年限内者;其他不符合学科专业录取条件者。
七、注意事项
(一)建立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招生领导组,经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联合评判,迅速做出相应处置。
(二)替考、助考违纪情况处理
存在替考、他人助考等行为且证据确凿者,保存违纪影像相关资料,复试专家小组可当场停止复试,取消考生调剂复试资格。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通过考生备案的电话及时联系考生,落实未进入复试原因,如确系考生原因在本学科复试结束时仍无法进入复试现场则取消复试资格。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老师:0351-2150337
(工作日8:0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