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3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太原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为山西省、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首诊定点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报考人员需在我院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审核)携带审核材料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报名审查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好):
1.本人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二份;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审核现场)。
2.电子版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审核现场。
3.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正式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名的《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4)。
(四)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采集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有2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个人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
(3)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公布。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存在成绩相同人员,则并列进入面试。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
参加考试的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我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于收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4.关于递补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或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宋老师 余老师
政策咨询:0351-2150713
监督电话:0351-2150762
医院官网:www.sxszxyy.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3.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4.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12月6日